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025年度木顶框塑料托盘和塑料垫板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4)CG-027号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现对公司2025年年度生产所需木顶框塑料托盘和塑料垫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资质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2025年度木顶框塑料托盘和塑料垫板采购。
标段 |
品 名 |
规格型号 |
采购量 |
技术要求 |
标段一 |
木顶框 |
1200*1000*80*20mm |
约1万个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二 |
塑料托盘 |
1200*1000*150mm |
约1万张 |
|
标段三 |
塑料垫板 |
1200*1000*4.0mm |
约10万张 |
备注:2025年1月25日前需到货30%—50%。
2.1以上采购量为2024年12月-2025年12月预估数量,实际需求数量和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每月订单为准。
2.2以上标的货物均按净重计价,包装物不计费。
2.3投标人可参与任一标段或三个标段投标。
2.4投标方在开标前需提供所投标的物样品(样品概不退还和付费),以及出厂检测报告。
2.5样品数量:木顶框≥2个;塑料托盘≥2张;塑料垫板≥2张(长度方向热熔封边,宽度方向胶条封边)。
2.6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12:00
3.1凡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无失信记录。
3.3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参与投标。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平均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5业绩要求:有丰富的生产和销售经验,近3年有承揽类似项目的实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9日,8:30—12:00,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到招标方报名,或者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报名。
4.3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包括:
4.3.1投标报名函(格式参考附件)。
4.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3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4提供2021-2023年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3.5提供至少3例近3年承揽类似项目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4.3.6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查询的信用报告,以及近3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0.4万元(人民币肆仟元);
标段二:人民币2.5万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标段三:人民币4.5万元(人民币肆万伍仟元)。
5.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且确认参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照对应标段的保证金额度分别缴纳,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备注:TMCG-027号第XX标段。
5.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帐号:2310 4641 0902 0103 760
5.4保证金退还
若未中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若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投标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1发放时间:2024年12月20日(暂定)。
6.2获取方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人统一以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7.1投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书的签署:投标书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痕迹。电话、传真、邮件、微信、QQ等形式送达的投标书不予接受。
7.3投标书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密封完好,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确保投标书标记清晰。
7.4投标书的递交及截止日期: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日9:30前。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邮寄或送至招标人处,截止投标日期之后送到的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若投标人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7.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
8.1开标日期:2025年1月2日上午9:30时(暂定) ,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8.2开标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新厂区)三楼会议室(暂定)。
8.3评标办法、中标、合同签订(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选择中标人。
8.4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未中标的原因解释。
本招标公告于2024年12月12日在如下网站发布:
pg电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isuper360.com)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mglass.com.cn)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okcis.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当日9:30截止。
联系人:税先生
电 话:13568731630 邮 箱:shuijuncheng@smglass.com.cn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花园街666号(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新厂区);邮编:629209。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